员工参加工会活动,企业不可以扣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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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
发布时间:2014-11-06 14:12:00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会活动,且其所参加的社会活动的时间与正常工作时间重合的,即使劳动者并未在这段时间内工作,用人单位还是应当正常地给劳动者支付工资,而不得以劳动者未提供相应的劳动为由克扣其工资。印刷厂的小刘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因为频繁参加工会活动而被公司认定为事假,扣了工资。通过朝阳区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调解,企业很快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错误,将工资补发给了小刘。

员工参加工会活动,企业不可以扣其工资

事件经过:因公参加工会活动,员工被扣薪讨说法。

小刘是一家印刷厂的行政工作人员,同时还兼任企业工会的文体委员。工会原本并没有多少事务性的工作,但是该企业所在的街道总工会为丰富会员日常生活、提高生产技能,经常开展包括篮球赛、计算机技能培训、普法教育系列讲座、升级扩充工会图书馆、文娱汇演大比拼等活动。

作为印刷厂企业工会的文体委员,小刘需要时常参与街道总工会的各种工作会议,并联络和组织工友们参加街道总工会所开展的各种活动。除每周五固定参加街道总工会的工作安排会议外,有其他工作任务还需要小刘进行配合,导致他前后四个月每周都缺勤半天。

起初的一个月,小刘的工资都还是照常发放的。每周五来到厂里他都是匆匆来又匆匆去,慢慢的,领导的脸色不对劲了,第二个月月底小刘发现工资也少发了。从企业财务人员那里,小刘得知是领导指示他缺勤的天数直接算事假,按规定扣工资。

小刘向记者诉说着他的辛苦:“平时既要正常工作,又要在特定的时间里参与街道总工会的各项活动,并安排工作,还要动员印刷厂的工友积极参加,到头来却落得一个扣工资的下场,我的努力和付出真不值。”

争议处理:三天调解成功,企业补发工资。

感觉到很委屈的小刘来到朝阳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要求印刷厂把他参加工会活动而耽误工作期间克扣的工作予以返还,并多次声明他这是积极响应配合街道总工会的工作,是为企业争光的事,钱是小,他付出的辛苦应当得到尊重。

接待小刘的是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调解员罗俏。在听完小刘讲述事件经过后,罗俏安慰道:“你这个案子案情比较简单清晰,而且你能提供街道总工会的工作会议纪要,印刷厂向你返还克扣的工资是其必须也应当支付给你的劳动报酬,你放心吧。”

随后,罗俏多次与印刷厂负责人沟通,向他讲法明理,不到三个工作日,调解工作便告成功,印刷厂将之前克扣的工资发还给了小刘。在保证企业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负责人还表示支持小刘今后继续为企业工会和街道总工会工作。

“这下免去了我的后顾之忧,足额发放的工资便是我继续干工会工作的最大动力。”拿到补发的工资,小刘开心的说。

律师释法:员工依法参加工会活动,企业仍需正常支付工资。

《工会法》及《工会章程》有规定工会会员参加工会活动的内容,工会作为保障劳动者权利的组织,依法参与工会活动而占用了劳动者生产或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予以体谅并视为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这样才有利于中国工会组织的建设,提高劳动者劳动的积极性,从而完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制度体系。我国是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我国法律允许并鼓励工人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加工会的活动是劳动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除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外,罗俏还强调,劳动者参与社会活动、用人单位正常支付工资,这其中必然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需要正确定义“社会活动”来平衡这之间的关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法》及劳动法的相关说明解释对“社会活动”有较为完整的定义,除了有明文规定的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的情形之外,劳动者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以免用人成本过高而给用人单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律师提醒:员工依法参加其他活动,单位有义务照常发工资。

罗俏称除了工会活动之外,其类似的社会活动还包括以下几种:劳动者参加选举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的;劳动者当选代表出席会议的(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被人民法院传召作为证人、担任人民陪审员、作为辩护人的;出席劳模规范、先进工作者大会的;《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的以及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等。

罗俏还说,之所以劳动者依法参加上述社会活动用人单位仍应照常发给工资,因为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劳动者的积极性,使其充分参与到各项合法的社会活动。劳动者参与选举、当选代表出席各种会议等是一种政治权利的体现,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者参与社会管理的一种形式,使人民具有更多更强的集体荣誉感。劳动者参加与选举与被选举权有关的人大会议应得到用人单位的大力支持。在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出席法庭作证,可以提高法庭证人出席的作证率,担任人民陪审员或作为辩护人的更可以促进中国司法法制的进程,利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并保持社会稳定。